今年以来,国家能源集团胜利能源露天矿把承包商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结合承包商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五个统一”,把好“五个关口”,有效控制生产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伤害”。
该矿针对承包商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卡。要求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定时参加承包商队伍安全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宣贯上级政策法规、安全规章和技术要求,并指导开展安全作业、岗位技能、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承包商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定期组织检查承包商队伍班组培训成效和安全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现场考问、组织考试等形式对承包商员工的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在设备管理方面,该矿严格把好设备准入关,严格进行入场设备资格预审,不合格设备一律禁止入场作业。建立车辆一车一档,没有合格证、未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一律禁止入场作业。为承包商设备配备车辆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大数据统一管理,实行设备超速“零容忍”态度。不定期进行车辆消防设备、智能管理系统、设备状态抽查,对于存在问题设备马上责令停机整改。
该矿对承包商实行区队化统一管理,完善了《外委剥离单位操作规程》及《外委剥离单位作业规程》,实现规范化操作有章可循。针对作业现场容易发生“三违”的薄弱环节实施有针对性的集中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时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在生产现场,实行全过程、双监管安全监督制度,由公司和承包商单位分别委派安全监护人,负责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护,并配优配强安监队伍,采用“融入式”安全管理,针对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参与监管,对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杜绝违章作业和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切实做到“五个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