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的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用名)发起人协议在京签约。
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发起人友好协商同意,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出资20%,其他发起人出资分别为5—10%;公司批准成立后,主要经营范围是财产保险业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签约,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后,五大发电集团和其他能源投资等企业,根据自身行业特点,服务主业,规避风险,开拓市场,提高效益,共同发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一次战略性合作,同时也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施金融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签约后随即召开的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听取了公司筹备组有关公司筹备的工作汇报,同意并通过了筹委会工作规则、近期筹备工作安排等事项。会议决定,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筹备工作,力争公司设立申请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尽快办理注册手续和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