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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调峰容量市场规则:新能源配置的储能优先满足自身新能源消纳
2021-10-20 00:00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讯: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督局发布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的通知,市场运营初期,电网侧、常规电源侧、用户侧等储能项目暂不参与调峰容量市场。华北调峰容量市场调峰容量需求由运营机构根据新能源消纳计算结果确定。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京津唐电网主要发电企业,有关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华北、华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能函监管〔2018〕10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华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促进华北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我局组织拟定了《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以下简称《规则》)。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21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市场试运行期间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市场开展初期,在京津唐电网组织试运行,试运行周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各相关市场主体按照《规则》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出清结果,杜绝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二、市场运营机构应不断完善华北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加强市场运行期间的信息批露工作。

三、试运行期间市场出现重大问题时可暂停市场结算,并组织市场相关方对《规则》和市场平台作进一步完善。

四、华北电力调控分中心应会同各省(区、市)调度机构加强电网调峰供需形势分析,合理测算市场调峰容量需求,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五、各有关发电企业应积极参与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报价策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良好运作。

《规则》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doc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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