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青经信字〔2017〕19号)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
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和中央、省驻青企业,有关协会: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工信部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青岛市工业质量品牌水平,现将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精神,把品牌建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健全质量标准,以标准抓品牌,以品牌提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培育“百年老店”,打造以质取胜的品牌集聚区,为促进全市品牌经济稳中求进做出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再造青岛工业新“金花”。围绕打造10家国际知名、国内领先品牌,推动具有品牌管理基础的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关注品牌成长的过程,管理好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各个环节中影响品牌的因素,积极开展品牌推广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重点支持具有良好品牌基础和管理水平的知名企业不断创新品牌文化,探索品牌建设模式,加快品牌国际化战略步伐。
(二)创新培育方式,提升青岛名牌美誉。建立以产品质量、消费者满意度、市场占有率、市场竞争力、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青岛品牌特色评价体系。以特色的青岛品牌评价,保证青岛名牌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围绕培育100家国内知名、行业领先品牌,以行业领军或骨干品牌企业为重点,制定年度青岛名牌培育计划,邀请专家到区市和企业作业务辅导,为企业提供业务辅导、品牌价值评估、信息咨询、品牌推广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力争全年新增青岛名牌50个。
(三)深化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争创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与培育“青岛新金花”、“青岛名牌”相结合,在已拥有省名牌、青岛名牌产品的企业中推广品牌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试点,争取新增试点企业50家,总数达到200家以上。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质量管理协会等专业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争取有效运行企业达到100家。总结海尔、海信、青啤、红领等9家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经验,召开青岛品牌培育座谈会,宣贯标准,分享经验,争取新增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2家以上。
(四)提升区域品牌形象,讲好青岛品牌故事。推动产业集群和企业品牌建设良性互动,以龙头企业品牌带动产业区域品牌提升。重点支持城阳轨道交通、即墨纺织服装、青岛橡胶谷3个获批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按计划完成试点任务,争创全国产业集群品牌培育示范区。支持胶州电力装备产业集群申报新一批试点。积极争取工信部支持,争取将青岛打造互联网工业强市纳入试点范围。继续举办“青岛国际时装周”和“青岛名牌神州行”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支持有关专业协会统一形象和标示组团参加国内专业展会。支持企业借助央视“国家品牌计划”和省经信委“好品山东”两大平台开展宣传,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工业品牌之旅”,举办“演讲比赛”,讲好“青岛品牌故事”。
(五)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引导品牌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支持市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举办青岛市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表彰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六西格玛项目团队等优秀管理成果。深入开展“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活动,组织50家以上企业参加全国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新增全国“质量标杆”2项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形成部门合力,强化政策支撑。市经信委将加强与市质监、工商等部门合作,推动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落实青岛市政府《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奖励细则,对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国家级知名品牌、省级、市级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各区市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地特点,创新制定培育奖励政策。
(二)加强工作策划和组织。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和产业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领域,系统策划部署质量品牌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加强实施过程的控制,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三)加强工作宣传。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把宣传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重点活动策划宣传方案,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组织媒体开展宣传。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配合开展全市性的宣传活动。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