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富水、綦江、御临河、洞庭湖环湖区、滁河、青弋江以及水阳江、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宜昌至河口河段等8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审查会。长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谦参加会议,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派员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了长江委关于8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各省(市)反馈意见修改说明的汇报。与会专家和代表分别对各方案编制的原则、依据、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可分配水量、主要控制断面控制指标、水量分配方案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这8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思路清晰、分配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建议报告编制单位加强与流域相关省(市)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水量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案,积极协商与核定供水量配置结构及用水控制指标,复核重要控制断面控制指标及其合理性,抓紧修改完善后上报水利部。
2020年,长江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原则,根据水利部关于推进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的部署,按照“能分尽分、再难也得分”和长江流域水量分配全覆盖的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重大影响,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加大协调推进新一批14条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力度,9月底前,长江流域新一批14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全部按要求提前编制完成报部。截至目前,长江流域新一批14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通过水规总院审查,其中湘江、资水、澧水、赣江、信江、饶河等6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提交水规总院审核。
会议由水规总院副院长李原园主持,长江委副总工程师黄艳,长江委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夏细禾,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贵州、河南省(市)水利(务)厅,以及长江委规计局、水资源局、节约保护局、水文局、长科院、水生态所、设计院、水保所等有关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约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