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审议通过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节约环保型示范燃煤发电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标准》)。 为贯彻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的战略目标,华能集团于去年12月制定了《创建节约环保型企业规划(2006年—2010年)》,并分两阶段进行落实。《示范标准》的出台标志着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始。 《示范标准》适用于华能集团管理的燃煤发电企业,对创建节约环保型企业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资源消耗指标、环保指标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标准。按照“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预选了华能石洞口二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北京热电厂分别作为进口超临界6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60万千瓦、进口亚临界35万千瓦、国产亚临界30万千瓦、热电联产等5个类型机组电厂的节约环保型示范典型,并分别确定了资源消耗及环保指标体系。其中,6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机组发电煤耗、厂用电率和发电新鲜水耗(闭式循环)等指标都体现了国内最好水平,并达到欧美发达国家同类电厂的先进水平。 《示范标准》中的环保指标规定,华能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和废水一定要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已建成投运的烟气脱硫装置,做到脱硫效率大于90%,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低于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规定除灰水、工业废水均实行闭式循环;对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率、灰渣综合利用率和石膏等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率的指标要求也均为行业内领先水平。 为保证新建电厂资源消耗和环保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示范标准》要求华能今后投产的燃煤火电机组原则上必须达到本标准的规定。 此后,华能集团将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在年内制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的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指导华能集团2007年—2010年节约环保型企业的创建工作,确保到2010年,系统内所有企业达到资源节约型企业标准的要求,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和排放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把华能建成我国节约环保型能源集团的典范。